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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标准

来源:未知日期:2023-02-16
[解释]
强奸是违背女性意愿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与妇女性交。
[刑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或者与幼女通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或者强奸幼女的;
(二)强奸妇女和强奸多名幼女的;
(三)当众强奸妇女的;
(4)两人或两人以上轮奸;
(五)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胁迫强奸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利用秘密社会、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骗取财物的,分别依照
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更重的情节]
1.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残疾人保障法》第52条第1款)
二、行为人强奸妇女、强奸幼女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描述]
1.本罪的主要特征是: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所属类别: 房地产案例

该资讯的关键词为:租赁房屋、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