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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细化网络犯罪规定?刑法修正案

来源:未知日期:2023-02-16
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针对网络犯罪,《刑法修正案九》作出了详细规定: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细则;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构成犯罪;网络信息犯罪难以证明的,法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在本文中,我将介绍刑法第九修正案关于网络信息犯罪的详细规定。
一、完善网络犯罪的相关规定
新刑法规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后增加两条,分别为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为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设立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生产、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发布用于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是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构成犯罪
新刑法增加一款,作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报,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而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网络犯罪举证难可由公安机关协助
新《刑法》增加一款,作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三款:被害人通过信息网络将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告知人民法院,但确实难以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所属类别: 房地产案例

该资讯的关键词为:租赁房屋、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