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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申诉期限?土地纠纷行政复议期限

来源:未知日期:2023-02-16
众所周知,土地纠纷一般发生在农村,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很容易在纠纷中出错,他们可能会因为不了解与土地相关的法律知识而错过申诉的最佳时机。那么,土地纠纷上诉期是多久?针对这个问题,今天,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整理了土地纠纷申诉期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土地纠纷申诉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诉讼时效
根据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债务人也应当知道。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权利受到损害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相关知识]
土地纠纷解决原则
(1)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由当事人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土地管理法》第16条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二)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一方面不准改变土地现状,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影响生产,在有争议的土地上修建建筑物和改变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协议或者约定,或者已经制定农村法规和人民协议,并且这些协议、约定不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应当予以保留,不合理的部分可以适当调整。
(4)过去因自由占有或横向转让而引起的纠纷,要根据党的现行政策具体分析。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分清党在不同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避免使用简单、武断、笼统的解决办法。
(5)过去因自由占有或横向转移引起的纠纷,应以当前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保护原公社或个人应有的权益。
(六)在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解决前,如果不能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五款第十六条的规定维持现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临时使用者使用,以保护争议土地,争议双方必须服从,不得借故破坏土地及其附属物,不得煽动群众闹事,不得以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占用土地。
(七)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参考历史变化和实际运用,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合理合法地解决。
(八)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维护单位或者公民个人的合法使用权。
(九)处理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土地纠纷,应与有关部门协商,正确处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共同管理和利用好土地。
希望以上能帮到你。当然,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咨询的在线律师。我们会及时回答您的问题。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所属类别: 房地产案例

该资讯的关键词为:租赁房屋、拆迁补偿